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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对韩国和泰国精对苯二甲酸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

点击数:631  时间:2019-07-03

2019年6月28日,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发布公告称,决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韩国和泰国精对苯二甲酸(PurifiedTerephthalic Acid (PTA))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若取消上述国家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进口对印度的倾销及印度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建议继续采取为期5年的反倾销措施。具体税率如下表所示。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173600项下产品。

序号

原产地

出口地

生产商

出口商

反倾销税(美元/公吨)

1

韩国

韩国

Hanwha

General

Chemical Co.,

Ltd.

Hyosung TNC

Corporation

27.32

2

韩国

韩国

Taekwang

Industrial Co.,

Ltd.

Taekwang

Industrial Co.,

Ltd.

23.61

3

韩国

韩国

除序号1和2之外的任何组合

78.28

4

韩国

任何国家

任何生产商

任何出口商

78.28

5

除涉案国之外的任何国家

韩国

任何生产商

任何出口商

78.28

6

泰国

泰国

Indorama

Petrochem

Ltd.

Indorama

Petrochem

Ltd.

45.43

7

泰国

泰国

TPT

Petrochemicals

Public Co. Ltd.

TPT

Petrochemicals

Public Co. Ltd.

45.43

8

泰国

泰国

除序号6和7之外的任何组合

62.55

9

泰国

任何国家

任何生产商

任何出口商

62.55

10

除涉案国之外的任何国家

泰国

任何生产商

任何出口商

62.55

2013年10月8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欧盟、韩国和泰国的精对苯二甲酸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5年4月7日,印度对中国和欧盟的精对苯二甲酸作出反倾销否定性终裁,同时对韩国和泰国的精对苯二甲酸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18年10月31日,印度对韩国和泰国精对苯二甲酸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官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NCV%20FF%20PTA.pdf

 

 

http://cacs.mofcom.gov.cn/cacscms/article/myhbgjaj?articleId=159323&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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