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激发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热情,引导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性国家,根据《中国青年科技奖条例(试行)》规定,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中国科协决定开展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推荐与评选工作。
中国生物工程学会将根据通知精神,开展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
(2) 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 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 推荐渠道
由中国生物工程学会专业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进行推荐,不接受个人推荐。
三、 推荐名额
每个专业委员会或工作委员会最多推荐1名。
四、 候选人初审材料
各专业委员会或工作委员会推荐的候选人应如实填写《第十四届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专业委员会填写推荐意见,主任签字。
五、 报送时间
请各专业委员会或工作委员会主任于11月5日中午12点前将电子版的《第十四届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发至xh@im.ac.cn信箱中。
六、 评审时间
学会组织专家评审时间为11月7日。
七、 电子材料报送时间
经学会评审通过的候选人登录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http://qnkjj.cast.org.cn,并于11月15日前上传候选人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不能更改。
八、 书面材料报送
1、《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20份。其中2份原件,18份复印件。
2、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篇);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九、书面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请于2015年11月18日下午14:00前报送候选人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北京朝阳区北辰西路1号院3号,微生物所B座411室。
联系人:蒋玉清 010-64807678 xh@im.ac.cn
中国生物工程学会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