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巴西工贸服务部在《联邦政府公报》发布2018年第38号公告,对原产自中国的轧辊产品做出反倾销初裁,裁定倾销幅度为101.7%,但不采取临时措施。涉案产品南共市税号为8455.30.10和8455.30.90,且250mm≤外径<1850mm,150mm≤长度<1300mm。
初裁公告可在下述页面查询:
http://pesquisa.in.gov.br/imprensa/jsp/visualiza/index.jsp?jornal=515&pagina=37&data=01/1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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