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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立国门生物安全防御体系

点击数:600  时间:2017-04-15
    “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国家安全是国家发展的最重要基石、人民福祉的最根本保证。随着全球化进程深入推进,全球性问题日渐增多,安全观念正从以国家为本位的传统安全观向以人为本位的新安全观转变。  
    生物安全是包括在生态安全中的一个新概念,指以人类的利益为核心,分析、判断和管理人与其他生物之间的利害关系,把危害控制在可接受水平,实现人类利益的最大化。国门生物安全作为生物安全的一部分,一般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处于一种没有因管制性生物通过出入境口岸进出国境而产生危险的状态。国门生物安全作为非传统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动植物和人体健康、农林牧渔业生产、环境生态、国际贸易等方面。  
    我国加入WTO以来,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更加密切,国门生物安全形势也日益严峻。加快建立国门生物安全防御体系,防范动植物疫情跨境传播和外来生物入侵,显得尤为重要而迫切。  
    从国情层面看,国门生物安全已成为国家安全战略重要组成部分,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框架内被赋予新内涵,如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十三五”规划纲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等都提出健全国门生物安全查验机制、有效防范物种资源丧失和外来物种入侵等内容。  
    从世情层面看,建立符合自身国情的国门生物安全防御体系是国际通行做法。美国1996年颁布《国家入侵物种法》。美国9•11事件后,生物安全迅速提升,已形成快速反应、危机预案与处理技术体系。澳大利亚2016年实施《生物安全法》,日本2004年制定《外来生物法》,我国仍有差距。  
    从疫情层面看,当前国门生物安全面临形势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加严峻。“十二五”期间,全国口岸截获植物有害生物近9000种350万余次,同比分别增长39%和190%。目前,跨境新业态、内陆口岸增多、人流物流运输工具流传播渠道复杂化,都冲击着国门生物安全防线。  
    近年来,浙江检验检疫局在借鉴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浙江海、陆、空、邮、电商等口岸“点多线长面广”实际,开展探索和实践,针对海港如以舟山口岸为样本开展课题研究,提出国门生物安全法规标准、人力资源等8个体系建设框架和核心内容。浙江局致力于应用课题成果,出台指导意见,结合口岸规范化建设,全面启动并推行国门生物安全防御体系建设,在“十三五”期间探索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有机整体,履行动植检法赋予的职责。  
    一是深入理论研究。在中国特色动植检理论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国门生物安全理论,树立正确的国门生物安全核心理念,即以维护中国人民的公共利益为出发点,分析判断和管理人与生物及其他物质之间的利害关系。  
    二是强化顶层设计。提升高层对国门生物安全的重视和关注程度,推动将国门生物安全写入国家规划和战略,建议出台生物安全法,设立国家生物安全委员会,统一生物安全管理,以国家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为契机,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国门生物安全防御体系,实现全国动植物检疫防疫联防联控。  
    三是口岸科学把关。全面推行风险管理理念,加强国门生物安全风险分析和管理,努力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研究建立我国动植物适当保护水平(APOP)。在保障安全引进优良动植物种质资源的同时,保护国内产业,科学构建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防止国外农产品冲击国内产业。以口岸动植物检疫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境外、口岸、境内三道防线,保障国门生物安全。  
    四是加强社会共治。加强部门合作,强化内外联动,从单打独斗向全社会、全球合作共治转变,建立合作共治国门生物安全防御格局。加强与农、林、环保、濒管等部门合作,联防联控,互通信息,共同治理,共担责任。统筹合理用国家监管、监测资源,加大动植物疫情共同监测合作力度,了解其他部门对疫情的监测状况。严厉打击恶意携带禁止进境物和传播动植物疫情疫病的行为,探索诚信机制。加强国际合作,加强与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国际植物保护组织(IPPC)等联系,合理恰当地运用SPS/TBT规则,保护国门生物安全。加强与重点贸易国家和地区的区域合作,强化疫情预警,从源头控制疫病疫情跨境传播。  
    五是加大社会宣传。从文化建设入手,强化社会、国民的国门生物安全意识。用好新媒体,宣传生态文明,宣传口岸把关成绩,提升国门生物安全正能量。通过宣传形成“我参与、我行动”风气,提升社会公众对国门生物安全的关注度,营造自觉遵守国门生物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减轻一线口岸把关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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