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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印度邻氯对硝基苯胺征收临时“双反”税

点击数:689  时间:2018-01-09

 

   10月20月,商务部公布了对原产于印度的邻氯对硝基苯胺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的初步裁定。各利害关系方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可向调查机关提交书面评论意见。

  调查机关初步认定,原产于印度的进口邻氯对硝基苯胺存在倾销和补贴,国内邻氯对硝基苯胺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和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据相关规定,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邻氯对硝基苯胺采取临时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的建议。自2017年10月20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被调查产品时,应依据初裁决定所确定的保证金比率向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阿迪工业有限公司临时反倾销保证金比率为31.4%,从价补贴率为20.4%;其他印度公司临时反倾销保证金比率为49.9%;从价补贴率为166%。

  据悉,2016年12月16日,商务部收到苏州市罗森助剂有限公司代表国内邻氯对硝基苯胺产业,向调查机关提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邻氯对硝基苯胺进行反倾销和补贴调查的申请。调查期为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

  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5年,自印度进口的邻氯对硝基苯胺数量分别为1607吨、2282吨、2231吨,2014年比2013年增长了42%,2015年比2014年下降了2.23%;2016年1-9月进口数量为1918吨,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3.03%。

  邻氯对硝基苯胺用作合成分散染料、有机颜料和缓蚀剂的中间体,或用作生产防治血吸虫病的特效药氯硝柳胺,也用作医药中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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