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利害关系方:
2019年7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进口间甲酚进行反倾销调查,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90712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现就该反倾销案调查问卷发放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案调查问卷分为《国外出口商或生产商调查问卷》、《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国内进口商调查问卷》三类(见附件),有关答卷要求、提交方式及提交时限详见各问卷。
二、出口商或生产商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国外出口商或生产商调查问卷》,国内生产者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国内进口商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国内进口商调查问卷》。
三、本通知发出之日即为问卷发放之日,利害关系方应按要求在各问卷规定时限内如实填写,并提交完整准确的答卷。如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况,调查机关可以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四、请在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网站案件动态栏目(网址为http://trb.mofcom.gov.cn)或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http://www.cacs.gov.cn)下载问卷。各利害关系方在本次问卷发放或答卷过程如有疑问,可向本案经办人员咨询。
联系电话:(010)65198924、65198760。
附件:
间甲酚反倾销案国外出口商或生产商调查问卷
间甲酚反倾销案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
间甲酚反倾销案国内进口商调查问卷
贸易救济调查局
2019年9月2日
http://trb.mofcom.gov.cn/article/cs/201909/2019090289556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