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FDA)规定,任何外国或本土食品设施,若有制造、加工、包装或储存供美国市场消耗的食品,必须向该局注册。日前,该局修改了有关规定,包括加入多项新要求,以及把一些已经在《食品安全现代化法》下生效的规定编入法典。新规例将于2016年9月12日生效,但部分修订要到2020年才会生效。自2020年1月4日起,所有食品设施注册申请及注册续期申请均须以电子途径递交,不过在某些情况下这项规定可获豁免。要求豁免者需要解释,为何以电子途径向局方递交注册申请、注册续期申请、更新资料或取消申请并不合理。